各位老师:
为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高校开展区域协同创新,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在地方转化及产业化,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结合教育部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
—“
蓝火计划
”
的实施工作,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与衡水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同设立
“‘
蓝火计划
’
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衡水专项
”(
以下简称
“
衡水专项
”)
,主要用于支持高校在衡水开展的协同创新、联合研究、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产业化等产学研合作项目。衡水专项实行择优限额支持,支持强度每项不超过
100
万元,支持期不超过
3
年,支持经费在项目执行期内按年度拨付。现将
2014
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领域
2014
年度
“
衡水专项
”
支持领域为:机械加工、汽车配件、电子信息、交通设施和新能源,本年度项目以衡水工业新区企业需求为基础制定,详见《
“
蓝火计划
”
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衡水专项
2014
年项目申请指南》
(
附件
1)
。
二、
申报条件与要求
(
一
)
项目申请人需为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与企业合作基础。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
二
)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校限报三个项目。
(
三
)
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学校为法人责任单位,在项目申报、执行、结题等过程中应切实担负起法人责任,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加强管理,与企业密切合作,确保项目顺利执行。
(
四
)
学校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
申报与评审
(
一
)
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申请指南,按项目填写项目申请书。
(
二
)
申请的项目均应由高校与相应企业共同完成任务目标。各高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应与有关企业进行充分沟通,明确研究内容、目标及相应支持条件,并签订合作协议。
(
三
)
申报材料:
1. “
衡水专项
”
申请书
(
模板见附件
2)
一式
2
份,首页须加盖学校公章
;
2.
与合作企业草签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
(
四
)
纸质申报材料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
送达科技处409,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
makedong@dlu.edu.cn
。
(
五
)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将与衡水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请项目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预留答辩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六
)
申请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立项项目名单将在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网站
(www.tol.edu.cn)
公布。
(
七
)
为便于与企业沟通交流,我
“
中心
”
与衡水市人民政府拟于
9
月下旬在衡水市召开衡水专项沟通交流会,届时将进行现场答疑并组织相关企业与高校进行沟通交流,并赴企业现场考察。欢迎有意向高校积极报名参加
(
报名表见附件
3)
。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人:陈海鹏
联系电话:
010-62510078
,传真:
010-62514678
电子邮箱:
chp@cutech.edu.cn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35
号
806
室,
100086
“
蓝火计划
”
衡水协调员:荆扬
联系电话:
13164065068
我校联系人:马克东
联系电话:
874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