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第三批高校科技服务县域经济试点单位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8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第三批服务县域经济试点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校各学院和科研机构,服务对象为全省44个县(含县级市),重点为附件所列18个县(名单见附件1),各部门申报数量不限。
2、要与对应的县(含县级市)建立合作长效机制,要有长效合作服务协议,有与主导产业对接的项目,并已建立相应的科技服务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技服务业务。
3、应提供近几年来科技服务县域经济工作总结材料。
二、申报要求
1、根据申报书要求(见附件2)认真填写。
2、请于2014年10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行政楼409房间)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颉
联系电话:87403861
邮箱:huangjie332@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