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及相关老师: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等学校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开展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活动,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
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
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
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之间。
3
、通过多年国防科研积累,已经公开的国防科技成果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进行申报;处于保密阶段的成果不得申报。拟申报的成果需出具学校相关保密情况证明。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
.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
.我校限推荐3个候选项目, 教育部科技委最终评出十项成果入选“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
3
.推荐项目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时间安排
1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4年10月15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2
.受理推荐项目的有关申报材料最后期限为2014年10月27日(省教育厅规定29日上交),过期不予受理,但已推荐的项目在11月5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将新的补充材料在2014年度科技委年会召开前(12月5日前)报送,以收到为准。
四、我校推荐工作安排
拟申报教师请于2014年10月22日前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科研院成果部,科研院将审查、汇总申报材料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推荐。
科技处联系人:马克东
联系电话:8874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