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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基金委:关于发布“十二五”第四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
2014-07-01 08:35     (点击: )

国科金 发计 2014 〕45号
  重大 目面向国家 经济 、社会可持 续发 展和科技 展的重大需求, 选择 具有 略意 的关 科学 问题 新力量,开展多学科 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充分 发挥导 向和 带动 作用, 一步提升我国基 研究源 头创 新能力。
  重大 目采取 划、分批立 的方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域,在深入研 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 的基 上提出重大 目立 项领 域。 重支持在科学基金 助基 生的“生 点”,期望通 过较 度的支持,在解决关 科学 问题 方面取得 大突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会(以下 称自然科学基金委) 公布“十二五”期 第四批21个重大 目指南( 附件)。
  一、申 条件
  重大 目申 当具 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 研究 课题 经历
  2.具有高 级专业 术职务 称)。
  正在博士后流 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 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 位或者所在 位不是依托 位的科学技 均不得作 人(即 目主持人和 课题负责 人) 行申
  二、限 项规
  1. 具有高 级专业 术职务 称)的人 ,申 或者参与申 本批重大 目与 评审阶 段(申 和参与申 目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 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 负责 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 数合 3 :面上 目、重点 目、重大 目、重大研究 目(不包括集成 目和指 导专 组调 目)、 合基金 目(指同一名称 合基金 目)、青年科学基金 目、地区科学基金 目、 秀青年科学基金 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目(申 请时 不限 )、国 (地区)合作研究 目(特殊 明的除外)、科学 器基 研究 目、国家重大科研 设备 研制 专项项 目、国家重大科研 器研制 目、 秀国家重点 实验 室研究 目,以及 助期限超 1 年的委主任基金 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 目等。
  2. 申 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 1 重大 目。上一年度 得重大 助的 目主持人和 课题负责 人,本年度不得再申 重大 目。
  三、申 注意事
  (一) 目申 接收与受理。
  1. 本次公布的21个重大 目申 请报 送日期 2014 年8月25日至29日16 。由自然科学基金委 目材料接收工作 组负责 接收申 请书 电话 :010-62328591)。
  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目材料接收工作 (行政楼101房
      :100085
   电话 :010-62328591
  2. 重大 目的 助期限 5 年,申 请书 中的研究期限 填写“2015年1月-2019年12月”。
  3.“十二五”期 重大 目只受理整体申 ,要分 撰写 目申 请书 课题 请书 ,不受理 针对 某个 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 课题 的申
  每个 课题设 置不超 5 个,每个 课题 一般由1个 位承担,最多不超 2 个, 目承担 位数合 不超 5 个(部分重大 目的 课题设 置和承担 位数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 目指南 准); 目主持人必 是其中1个 课题 负责 人。
  (二)申 人注意事
  1.申 阅读 本通告和 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 目指南的申 请项 目不予受理。
  2. 重大 目的 目申 先在系 中填写“ 目申 请书 ,并 给该 重大 课题 课题 请权 限,未 经赋权 课题 人将无法提交申
  3. 申 请书 类别选择 重大 目”, 亚类说 选择 目申 请书 或“ 课题 请书 ,附注 选择 相关的重大 目名称,根据申 的具体研究内容 选择 的申 以上 选择 不准确或未 选择 目申 不予受理。
  4. 申 请书 告正文 当按照重大 目正文提 撰写。如果申 人已 承担与所申 重大 目相关的重大研究 目和国家其他科技 目, 当在 告正文的“研究基 部分 明本申 请项 目与其他相关 目的区 系。
  “ 目申 请书 中的“主要参与者”只填写各 课题 人”相关信息;“ 字和盖章 (可根据需求增加)中“依托 位公章” 加盖“ 目申 人”所属依托 位公章,“合作研究 位公章” 加盖“ 课题 人”所属依托 位公章。
  “ 课题 请书 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 课题 所有主要成 相关信息。“ 字和盖章 中“依托 位公章”: 加盖“ 课题 人”所属依托 位公章;“ 字和盖章 中“合作研究 位公章”:已 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 位, 加盖 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 位, 加盖 法人 位公章。
   目申 请书 和“ 课题 请书 当通 各自的依托 位提交。
  5. 申 人完成申 请书 撰写后,在 线 提交 子申 请书 ,下 并打印最 PDF 版本申 请书 ,向依托 位提交 字后的 纸质 请书 原件。
  6. 申 证纸质 请书 子版内容一致。
  (三)依托 位注意事
  依托 应对 位申 人所提交申 材料的真 性和完整性 核,并在 时间 内将申 材料 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托 在自然科学基金委 定的 目申 截止日期(8月29日16 ) 前提交本 子申 请书 ,并 经单 字盖章后的 纸质 请书 原件(一式1份)及要求 送的 纸质 附件材料。
  2. 依托 纸质 材料 还应 包括本 位公函和申 请项 目清 ,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 依托 位提交 子申 请书时 ISIS
  4. 依托 位可将 纸质 请书 直接送达或 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目材料接收工作 (行政楼101房 )。采用 寄方式的, 目申 截止日期前(以 戳日期 准)以快 方式 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 目申 材料”。 勿使用包裹,以免延

科技处 系人: 马克东
电话 :8 74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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