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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连市科技创新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4-04-28 18:01     (点击: )

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连高校和科研机构,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部门,各科普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4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69号)精神,为不断地创新活动形式,促进摄影艺术与科技结合,更好地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关注科技进步,支持科技进步,推动科技进步,宣传和展示近年来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体现我市各行各业在科技支撑发展、科普惠及民生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大连市 “魅力科技 创新大连”首届科技创新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单位:大连市西岗区科学技术局 中共大连市西岗区委宣传部 大连市西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参赛对象

市内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大中学校、科普基地、科技工作者、科技管理部门以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三、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是“魅力科技 创新大连”。参赛作品须反映大连科技战线的新面貌、新气象及与科技相关的工作、生活等内容,注重纪实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参赛者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创作:

1、科技活动类:围绕科技推广、科学普及等题材,反映推动科技发展的重大科技事件或科普活动的作品;

2、科技成果类:围绕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等题材,反映新技术、新产品在生产、生活中应用的作品;

3、科技工作者风采类:围绕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题材,反映科技工作者在工作一线刻苦研究、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的作品。

四、参赛细则

(一)参赛者须知

1、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2、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3、参赛作品幅数不限,组照在6幅以内,按一幅计,在照片后用透明胶连接,等级奖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

4、每幅(组)参赛作品背后请贴上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5、获奖作品必须提供作品的原始电子版文件,否则取消参赛获奖资格;

6、入选作品将由主办单位收藏,并专门举办公益性摄影展览向公众展示;

7、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以公益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8、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二)作品要求

1、本次比赛作品以照片形式投稿,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创新;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不裱装;

3、所有参赛作品规格一律为10寸(长方形的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数码和反转片拍摄的作品制作成上述规格的照片送稿;

4、获奖作品电子文件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600万像素以上, JPEG格式须在2MB以上,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三)作品评选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科技界、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评奖结果在主办单位网站公布,并由组委会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品),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大连主要媒体上刊登。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五)作品报送

所有参赛作品(包括照片和电子文件)请于2014年5月9日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范松国 电子信箱:dldxkjc@163.com 联系电话:8740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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