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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基金委:2014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
2014-07-25 09:37     (点击: )
2014 年度,科学基金将 继续实 施《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 施方案( 行)》,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2/tab189/info24507.htm , 即由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两部委分 推荐其隶属 位相 员进 行申 ,具体 环节 :部委推荐个人填 和自然科学基金委 组织专 评审 。符合申 续资 助条件的在研 负责 人,可以根据本 目指南相 关规 定直接向我委提出延 续资 助申 。有 工作 程和申 要求公布如下
  一、 目申
  (一) 目申 报进 程:
  2014年度将接收两批次新 目,具体推荐、申 截止日期分 如下:
  1.第一批次:(1)部委推荐截止:2014年2月28日;
         (2)公布推荐接收人 :2014年3月5日;
         (3)个人填 请书 日期:2014年3月21日至4月4日16:00。
  2.第二批次:(1)部委推荐截止:2014年9月5日;
         (2)公布推荐接收人 : 2014年9月12日;
         (3)个人填 请书 日期:  2014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16:00。
  (二) 助期限、 度及 始日期:
   助期限及 度:(1) 6个月:10万元人民
            (2)12个月:20万元人民
   始日期:
  (1)第一批次 目的 始日期 :2014年7月1日;
  (2)第二批次 目的 始日期 :2015年1月1日。
  (三)限 要求:
  申 人同期只能承担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
  (四)申 评审 程序
  1.申 人在落 国内依托 位及国内合作者之后,填写推荐申 请书 (参 附件1),并提交依托 位。依托 位根据隶属 系向中国科学院或教育部提出申
  国内合作者 应为 关领 域的学 术专 家,了解科学基金有 管理 定,其 任是 人在 目申 施等方面提供必要的 助。
  依托 与申 人保持密切 系,在 划研究 课题 理申 程中提供必要的政策咨 和帮助,保 证项 目申 施工作的 行。
  2.自然科学基金委接受来自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的推荐 目,并根据 施方案, 核所提交的推荐 目, 对审 核通 的推荐 行网上公示,并函告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根据通 的推荐 目清 ,分 通知申 人所属依托 位,由依托 位通知申 人并 助其在 线 正式申 请书
  (五)申 请书 要求
  1.依托 位必 使用外国青年学者完整和 范的姓名( 格按照 照上所登 姓名), 人申 科学基金ISIS系 的用 名和密 (参 附件 2)。
  2.申 人填写正式申 请书时 ,必 使用完整和 范的姓名,根据本指南所列受理期 ISIS 线 填写并提交申 请书 及相 附件。申 请书 提交后打印成功提交的 纸质 版申 请书 与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字后送交依托 位。申 人和依托 位必 材料 子版与 纸质 版的一致性。
  3.依托 位登 ISIS 统对 请项 目予以确 ,并将两套 纸质 版申 材料完成 章手 后,于上述第一条中 定的个人填 截止日期前 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目材料接收工作 ”(以 准)。
  (六)附件材料
  申 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申 人与依托 签订 协议复 印件。 该协议 内容 须满 足以下基本要求:① 由依托 位与申 签订 ,且包含生活保障的 定;②生活保障期限:覆盖 得基金 助的期限,或 协议 中包括申 人在基金 助期 工作的条款;③ 章指依托 位的法人 字及依托 位公章。
  (2)申 人博士学位 证书复 印件。 该证书 不得以其他形式的材料或 明代替。
  (3)两封推荐信。至少一封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学者,至少一封与本申 直接相
  (4)不超 五篇代表性 文的首 页复 印件。
  二、延 续资 目申
  (一)申 格:
  在研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 负责 人。
  (二)延 续资 目申 报进 程:
  2014年度将安排两次延 续资 目受理。具体申 截止日期如下:
  1. 第一批延 续项 目申 日期:2014年3月21日至4月4日16:00。
  2. 第二批延 续项 目申 日期:2014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16:00。
  (三)申 材料:
  1. 目申 请书 : 明在研 目的 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2. 申 人与依托 签订 协议复 印件。 该协议 内容 须满 足以下基本要求:① 由依托 位与申 签订 ,且包含生活保障的 定;②生活保障期限:覆盖 得基金 助的期限,或 协议 中包括申 人在基金 助期 工作的条款;③ 章指依托 位的法人 字及依托 位公章。
  3. 负责 人在研 目期 出入境 记录 及出入境 记录复 印件。
  4.不超 五篇与依托 位合作的代表性 文首 页复 印件。
   (四)申 方式:
  1. 在研 负责 人使用原有的用 名和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会ISIS系 (英文版),在 线 目申 请书 》,并提交 子版。
  2. 依托 核通 并加盖公章后,将 纸质 版申 请书 一式两份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目材料接收工作 ”。
  依托 与申 人保持密切 系,在 划研究 课题 理申 程中提供必要的政策咨 和帮助,保 证项 目申 施工作的 行。
  
   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会国 合作局外事
   系人: 任芝  
     :  010-62327780; 010-62327001     真:010-6232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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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 74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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