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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10-30 13:39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统一部署,2017年教学科研奖励统计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尽早组织相关教师提交教学科研奖励材料,以便学校及时汇总、审核并发放奖金。教学科研奖励内容包括项目奖、成果奖和其它奖三大类。相关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材料要求

1. 成果时间

本次受理2016年11月11日-2017年11月5取得的成果。2017年11月5日以后的成果纳入2018年奖励范围。

2.  部门分工

1 科技处:受理国家级项目、科研成果、科技创新团队等奖项的统计与审核。

2 教务处:受理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教学成果、省级教学名师、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教材、省级规划教材、专业与教学团队等相关奖项的统计与审核。

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受理平台与基地相关奖项的统计与审核

3. 材料要求

(1)项目奖: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获批的国家级项目,以科技处、教务处备案为准,不需提交材料。我校为参与单位获批的国家级项目,需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立项通知书(或立项计划书、立项合同书)、与依托单位的项目合作协议书原件。

(2)成果奖:需提交证书复印件一份,必要时按照要求提供原件。

(3)检索论文奖:SCI提供检索证明,无需提供原件。EI、ISTP、CPCI 等需要提供论文原件和检索证明,CSSCI提供检索证明,并提供论文原件。

理工大学可以检索, 联系电话84708626

南京大学检索中心 025—83595841  韦老师

南大登陆评价中心网站按照指南操作

请各位老师自行联系,及时检索,按照要求提供检索证明!

(4)成果转化奖:由项目组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同时提供成果转化应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决策咨询成果奖:需提交刊发成果的刊物、或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应用采纳部门的正式应用与采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知识产权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以科技处备案为准,不需要提交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等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奖:按照要求向对应审核部门提交材料。其中,平台与基地以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备案为准;专业与教学团队以教务处备案为准;科技创新团队以科技处备案为准。

必须填报科技奖励统计表

须填报教师工资号信息采集表,由部门汇总提交

同时提交奖金分配表。 奖励分配,请提交奖励分配表一式两份(按百分比进行分配),并有全体成员签字。奖金必须在参与项目的成员之间合理分配。注意,不能把奖金分配给离退休人员和学生。

二、联系人及报送时间

1. 联系人

科技处联系人:陈辉远,电话:82152。

邮箱543805735QQ.com

教务处联系人:于守鹏,电话:83666。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林晓丹,电话:83503。

2. 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6日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相关受理部门。应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学校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注意,材料接收时间统一定在116日(星期一)全天,请勿提前!

附件:

1,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

2. 2016年科研奖励统计表

3. 2016年科研奖励分配表

4.教师工资号信息采集表

科技处 教务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科研奖励信息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教师工资号采集表.xls已下载
附件【奖励分配表.xls已下载
附件【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20150107end (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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