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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智利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委员会(CONICYT)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2018-02-22 14:00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智利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委员会(CONICYT)双边合作协议, 2018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智自然灾害科学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1) 地壳及其变形特征的探测技术(Technology oriented to characterization of crust and its deformation)

  2) 地震滑坡的远程和实验室分析技术(Remote technologies and laboratory testing for analysis of landslides generated by earthquakes)

  3) 监测系统,如信息流、技术基础设施 (Monitoring systems (information flows, technological infrastructure))

  4) 灾害链效应的管理(Management of cascada effects)

  5) 遥感技术(含:卫星技术和雷达的广泛应用、地壳变形的监测、损失的估算和溢流、水文气候变量(如降雨)的特性描述等) (Remote sensing (satellite technology and radars of wide applications, from the monitoring of the deformation of terrestrial crust, estimation of damages and overflows, characterization of hydro climatic variables such as rain, etc.))

  2. 申请代码:D02(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3.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直接费用)为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大于300万元将不予受理),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等;CONICYT向智利科学家提供相应的经费。

  4. 资助规模:约5项。

  5. 项目执行期:4年(2018年8月至2022年8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 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智利合作者应符合CONICY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ONICYT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智(NSFC-CONICYT)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4.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ONICYT(中智)”,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用中文填写中文申请书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智方合作者向CONICET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无此全套英文申请材料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2) 双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意向书参考范本见附件)

3. 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须学校科技处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一式二份经申请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于项目截止时间前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405室),联系人:张蕾,电话:87403861。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8年32211时前。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美大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8年中旬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8年8月开始执行。

  六、智方联系方式:

  SharapiyaKakimova

  Email: skakimova@conicyt.cl

  电话:+ 56 2 2435 4342

  

 

科技处

2018年2月20

 

附件【合作意向书参考范本.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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