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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8-06-20 09:02     (点击: )

各学院(学部)、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8年6月1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各单位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中检报告书》原件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阶段性成果原件一式一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18年7月10日。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精心组织中检工作,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3.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网上在线截止日期:2018.7.10,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18.7.11

报送地址:行政楼409

联系人:罗老师、鞠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402013

 

 

附件【2018年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pdf.rar已下载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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