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科研机构 | 专家队伍 | 成果转化 | 创新融合 | 服务指南 | 资料中心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2019-07-05 13:33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BRFFR)双边合作协议,双方将在2019年共同资助中国与白俄罗斯科研人员之间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含小型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1) Physics, mathematics and information sciences;

  2) Engineering sciences;

  3) Chemistry and earth sciences;

  4) Medical and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5) Agricultural and biological sciences.

  2.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全部为直接经费。

  3. 资助内容:

  中国与白俄罗斯科研人员交流互访所需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

  4. 项目执行期:

  2年(2020年4月至2022年3月)。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20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并依托该研究项目进行合作,开展的双边合作交流活动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 中白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BRFFR)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白方申请指南详见 http://fond.bas-net.by/if259_.html

  3.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 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申请书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RFFR(中白)”,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用中文完成中文申请书填写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还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白方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

  2) 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

  3.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白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中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如计划举办双边研讨会,还应列出双边研讨会的日程安排和拟参加研讨会的人员信息。

  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白小型双边研讨会制定详细预算。

  4. 报送材料

申请人将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须经科技处在线审核确认后提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二份,经申请人及参与人签字后,由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书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科技处405室,联系人:张蕾,电话:87403861。

注:基金委欧洲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5. 接收时间

   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截止日期:2019年9月3日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20年2月网上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20年4月1日开始执行。

  

科技处

2019年7月4

 

附件【合作协议模板.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 辽宁省高校科技网 |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 辽宁省教育厅

大连大学科研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