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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通知[2020]008号-关于调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的通知
2020-02-26 16:28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一、推迟申报截止日期

  (一)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时间调整,由原定的日延后至2020年4月5日24时前

  (二) 经与境外合作资助机构商定,推迟如下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统一延后至2020年3月1日24时前

  1.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食品、能源、水”系统关联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3.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4.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5.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报阶段试行无纸化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自2020年度起,均试行无纸化申报。

  1.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3月6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相关二级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16时前,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本单位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加盖公章承诺真实准确,发送科技处项目管理员邮箱:3348321354@qq.com。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为减少人员接触,有效防控疫情,各位科研教师如有对2020年度申请和结题的咨询问题建议等,请通过电话或QQ群、微信群咨询项目管理员。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位科研教师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学校科技处网站通知。

四、由于申报时间统一推迟,2020年度基金申请书准备时间相对充裕,全国各单位申请书整体质量将会有较大提高,请各位教师务必认真准备,充分打磨,提高申请书质量。

科技处联系人:张蕾

电 话:13898666977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常见问答(2020年2月)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73/

2、2020年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科技处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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