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新修订的《〈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以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研发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20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
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是指在我市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获评青年科技之星,一次性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我校限项10项。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属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研究成果能与我市相关科技企业对接;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参加工作(含博士后经历)3年以上;
(三)至少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发表SCI论文1篇或EI论文3篇;
2、获得PCT专利申请1项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前3名);
3、参与过各级政府部门支持的科技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4、市级以上创新团队骨干成员。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教师由本部门推荐后,提交电子版(该电子版仅作为校内专家评审依据):附件1--3材料及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明及相关科研,专利,奖励,论文检索证明,成果转化等佐证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由本部门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经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后公示。被推荐教师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填报。
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星期三)。过期不再受理。
(二)最终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材料:
申报教师填写申报材料与网上内容保持一致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保持完全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间的合作协议(医院申报对象不用提供)。没有合作协议的教师,请于4月5日前将与企业合作协议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校法律办统一审核。
5、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上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社保中心出具或联系我校人事处出具);
7、学位、职称、科研、专利、奖励、论文、成果转化、工作时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公示证明材料(公示后网上截屏)。
9、《青年科技之星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单》(附件4),每项纸质版一份,单独提交。
以上材料网上审核完毕后再打印纸质版。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
纸质版提交时间:2020年4月17日
大连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项目QQ群:1063524308(预申报教师实名申请进群)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应符合《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附件5)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
2、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时,要对以下内容有所侧重:
(1)教育背景,在研发任务中起到的作用;
(2)获得各类科研学术奖励情况,已有研发成果(论文、专利、标准等)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创新性及影响力;
(3)科技成果转化贡献情况;
(4)拟开展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及发展前景;
(5)项目对于青年科技之星的成长及其与企业合作的推动作用;
(6)现有研发条件情况、申报单位在该领域的发展优势;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人作为负责人有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的在研项目;
(2)申报人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项目。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联系人:黄洁洁
联系电话:13700096268
电子邮箱:348496094@qq.com
市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QQ群:1039623822(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群)
张俊华 18340837680
许精华 15668605856
科技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