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全市重点产业,进一步实施好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根据大连市《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充分体现指南的聚焦性、引领性、开放性、关联性、实操性。在前期广泛征集产业技术需求、在充分吸收相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行业专家凝练、论证等程序,市科技局编制了2021年度大连市第二批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依据《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大连市第二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是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含转制科研院所)和具有科研业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经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
2.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符合指南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研究方向。
3.重点学科(研究方向)重大课题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科技惠民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
4.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
5.优先支持在连实现成果转化应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6.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健全,所申报项目研发经费应进行单独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7.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
8.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不得申报。
9.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10.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11.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考核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要对照指南要求,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科技创新指标的预期,有代表作、产业化规模、行业资质认可、新产品证书、新技术认定等可考量约定,减少模糊性约束条件,便于专家评审考核。原则上考核指标不得低于指南要求指标。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申报平台操作指南附后)
2.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需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必要材料);
2.前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材料、合作协议、技术合同等(非必要材料)。
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系统,市科技局不接受申报主体单位直接报送材料。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4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铎 联系电话:87402051 QQ邮箱:11533001@qq.com
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服务QQ群:824697354
科研处
2021年4月5日
附件:1. 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重点学科重大课题)申报书
2. 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惠民申报书
3. 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4. 2021年度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5.《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划发〔2019〕184号)
6.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