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科研机构 | 专家队伍 | 成果转化 | 创新融合 | 服务指南 | 资料中心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科技通知【2021】123--关于申报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的通知
2021-09-26 10:11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充分调动和引导辽宁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能力,推动辽宁文化强省建设,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辽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排序不分先后联合设立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按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管理。现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资源共享、平台互通、融合创新、共同发展为原则,充分发挥省社科联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各自的组织、专业、平台优势,充分调动和积极引导辽宁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其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能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辽宁文化强省建设,促进辽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省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请人近3年曾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鉴定结项,或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项,或研究成果曾在核心期刊发表;青年课题申请人及合作者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30日后出生)。

3.申请人只可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有省社科联在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再申请不含省社科联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

4.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三、课题申报办法

《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围绕文化建设以及部分学科门类拟定了一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选择申报。申请人也可结合《选题指南》自拟题目申报,自拟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能力和学术积累申报自拟题目。自拟题目与《选题指南》题目在项目审核、评审等环节均同等对待。为更好地组织本次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管理等工作,本次课题立项采取集中申报、函评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10月1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需提交材料和要求

1.经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条件中第2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做到1个文档内,格式为Word或PDF格式且不大于4M)。以上3项提交实名纸质材料1份。《立项申报表》及佐证材料需提交电子文档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汇总表》实名1份。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含封皮),每个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于左侧装订成1册,装订顺序按《立项申报表》、佐证材料顺序编排。请各单位报送材料时按《申报汇总表》顺序依次排好本单位的申报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将拟提交的电子文档打包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联。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设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按要求及时统一报送。省社科联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的合格率进行统计,对不合格比例较大的单位在下一年度申报中实行限项。

四、立项审批

1.立项数量及资助

2021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拟立项70项左右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每项课题按1:1比例予以配套资助。无配套资助能力或政策的单位原则上可不组织申报。

2.课题评审及立项

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立项申报结束后,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省社科联与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沟通协商,最终审定批准立项课题及类别。课题批准立项后,省社科联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3.完成时间及管理

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一般情况不得延期,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需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证明,报省社科联批准。经批准延期结项项目,最长延期一年。课题延期后如仍不能结项,省社科联予以撤项,撤项者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项目。

经课题组同意,省社科联、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可免费使用项目研究成果并积极通过各自渠道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课题结项形式和成果资助及奖励办法等事宜,省社科联将于课题批准立项后,在立项通知和《课题管理办法》中注明,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通知。

附件:1. 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选题指南

2.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立项申报表

3.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联 系 人:李宝田

 

电    话:87403860

电子信箱:2456826180@qq.com

 

 

 

附件【附件3.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合作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 辽宁省高校科技网 |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 辽宁省教育厅

大连大学科研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