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通知》转给你们,请各单位围绕申报领域,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有关要求:
1.各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2.同一单位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无需重复申报。
3.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于10月27日12:00前将中心名称及负责人信息报给科研处李禹萱。
4.请于10月30日8: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以及电子版)、附件2和3(纸质版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科研平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处A210。
邮箱:liyuxuandlu@163.com(电子版材料发至此邮箱)
联系人:李禹萱
电 话:87403695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工作通知
2.科研平台申报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