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启动第二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2 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限额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每所学校推荐不超过 1 个。经专家论证后,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择优推荐 1—2 个。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按填表说明填写《第二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请书》(以下简称《申报书》),3月17日前将PDF版本《申请书》及附件(有关证明材料)发送liyuxuandlu@163.com,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九份和附件材料一式四份于3月17日前提交至科研处A210。
三、工作要求
1. 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教育部通知中的申报资格条件组织申报。申报机构应具备实验室性质,杜绝临时拼凑。
2. 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涉密材料一律不得提交。
4.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文件和资料可在教育部网站查询下载,https://www.sinoss.net/c/2025-02-20/647391.shtml。
联系人:李禹萱,87403695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2.第二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