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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通知【2025】27--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03 15:27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发挥我省科技创新在国际科技合作中支撑作用,加大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力度,根据《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现开展 2025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技术研发类项目

针对我省国际科技合作需求,面向国际上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国家和地区(港澳台),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或技术转移,推动科技成果在辽转化,促进国际科技项目合作。

(二)国际联合实验室

支持我省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主体与国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等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持续性跨国联合研发与合作。重点支持一带一路联合实验一路网 ,网址 :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别专区 ,为创建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做好储备。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通过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 网址 : http:l/218.60.154.175/ )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下2025年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技术研发类项目2025年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联合实验室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截止2024 41817: 00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各初审推荐单位于 2025 4 25 17: 00 前通过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正式推 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清单等电子扫描件上传系统

四、有关要求

(一)关于重点支持内容。符合我省国际合作重点方向, 面向支撑我省 22 个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突出国际合作科技水平及成效。

(二)关于申报单位。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辽宁注册 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主要合作单位须为国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企业

申报单位与主要合作单位须具备科技合作基础与能力,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科研团队、合作方式、任务分、经费分配、进度安排、知识产权分配等情况。其中, 国际联合实验室要具有稳定和明确的研发合作机制,双方就联合实验室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达成一致,并双方签署专门合作协议(或合同)含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双方长期开展研发类项目合作;有固定的研发场地,专门的研发设备和研发人员,并巳投入研发经费用于开展实质性研发合作项目;有明确的人才交流互访和培养的计划等。

)关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51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国外合作专家学者应获得博士学位或者拥有同等于国内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或在国外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技术人员等

(四)关于申报限制。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可通过纸质文件进行报送。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重大战略研究类、农村科技特派计划项目不在限项范围),且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 2 个。

(五)关于项目实施周期。技术研发类项目和国际联合实验室资助项目实施周期均不超过 2 年,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六)关于项目经费。项目采取财政资金前补助方式予以 支持。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含转制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项目经费总预算的 70 %,其他单位不作要求。

(七)关于初审职责。各初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对申报主体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  夏芸  159426515178740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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