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SNSF)双边合作协议,201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瑞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的交流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Environmental sciences and engineering(环境科学与工程),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B07填写中文申请书;Material sciences(材料科学),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E填写中文申请书。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 资助项目数:不超过11个项目。
4. 项目执行期: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中瑞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瑞方合作者应符合S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SN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需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3.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SNSF(中瑞)”,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英文申请书。中瑞双方应共同在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网站(mySNF,www.mysnf.ch)上用英文完成英文申请书,并将生成的总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方国家自然基金委申报系统。
(2) 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1)。中瑞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
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需经科技处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3月17日16时。
纸质版材料:
科技处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
由
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一式两份至科技处(行政楼405室)。截止日期:
2016
年3月21日16
时
,过期不予受理。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联系电话:
87403861
联系人:
王爱玲
科技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