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主管学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职能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
2. 负责组织制定科研工作相关政策;
3. 负责科研平台管理,包括国家、省、市级科研平台、研究基地、校企联盟、协同创新中心、校内各级科研机构、大学科技园、融合创新研究院、文创中心、国家、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及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
4. 负责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管理,包括国家、省(部)创新团队、校级创新团队等;
5. 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包括国家、省(部)、市、区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
6. 负责科研成果管理,包括国家、省、市各级科研奖励推荐、知识产权申请、评价与维护、论文、科技成果转化、科研数据统计、分析与上报;
7. 负责社会服务,包括服务城市经济文化建设、政产学
研合作、智库平台建设、资政建议组织与呈报等;
8. 负责科协、学术社团与学术活动管理及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
9. 负责国防科研、质量体系及科研保密管理;
10. 负责科研工作量考核;
11.上级单位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