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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1-19 01:21     (点击: )

各学院(部):

教育部社科司日前正式启动了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 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

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

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 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

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

6. 学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日。并于2016年3月10日前报送《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到科技处409

四、其他申报要求

1.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五、成果要求

课题结项成果基本要求为出版1本专著或发表3篇论文(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联系人:张国丽 电话:8740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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