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辽宁省社科联《关于申报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的通知》的要求,课题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要求,参照国家、省社科规划基金和教育部关于学科门类及学科领域的划分,此次立项课题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6个方面。共17个学科门类、31个学科领域。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含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党史·党建,哲学(含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经济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历史学(含历史学、考古学),文学(含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艺术学),管理学(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教育学,心理学,新兴交叉学科。
申报者可参考《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选题方向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所列选题题目的领域、方向和范围,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 申报者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2)曾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鉴定结项,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项,或研究成果曾在核心期刊发表;
(3)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并确保按时高质完成课题研究。
3.已经申报省社科基金,并已立项的不能再申报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
4. 每位申报者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二、需提交材料:
(1)《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实名2份、匿名1份,附实名电子文档,见附件2);
(2)佐证材料:申报者条件中第2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
(3)《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立项课题汇总表》,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见附件3);
三、立项审批及成果要求
1. 课题类别。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拟设重点课题50项、资助课题200项、无资助课题100项。
2. 完成时间。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即从课题立项申报之日起到下年同日期止。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1年,报送省社科联审批,如延期1年后仍不能结项,则予以撤项处理。对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者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提前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并及时报送省社科联。
3. 成果要求。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4项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被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省社科联《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纳;
(3)课题相关成果在研究周期年度内获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学术大会征文或青年社科成果征文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4)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3篇;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时应注明“省社科联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字样。
四、成果资助
1.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000元;资助课题每项资助8000元。课题立项批准后一次性拨付(如课题不结项,则追回拨付的经费),无资助课题经费自筹。
2. 凡经省社科联报送并被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省社科联《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获省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的课题研究成果,按《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成果奖励的若干规定》予以奖励。
申报材
料由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报送材料时,请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立项课题申报表》、佐证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并按《立项课题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
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班前。
联系人: 张国丽
联系电话:87403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