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定于近期组织2013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包括市科技计划、科学技术基金等2013年度全部计划类别项目,以及前期申请延期验收项目。
二、提交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验收评价报告;
(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
(七)项目经费决算表。其中,支持经费在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项目须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经费审计报告,其他项目应出具项目验收经费决算表;
以上材料须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供的报告、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四、提交时间
2015年11月4日前,由本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05室。
大连大学科技处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