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辽海讲坛》工作水平,扩大《辽海讲坛》宣讲专家队伍,省社科联拟补充完善《<辽海讲坛>专家库》。专家库专家的条件、要求、推荐程序等详见《<辽海讲坛>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工作。
各市社科联、省内高校、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推荐专家10-30人,各《辽海讲坛》举办点需在此基础上再将所有以往参与过《辽海讲坛》的主讲人一并推荐。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请登陆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lnskl.org.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填报《<辽海讲坛>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和《<辽海讲坛>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盖章后,请于5月29日前统一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502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省委院内);
邮编:110006;
联 系 人:刘艳、白云锋;
联系电话:024—23264271(兼传真)
电子信箱:sklkp@163.com
附件:1.《辽海讲坛》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2.《辽海讲坛》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3.《辽海讲坛》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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