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繁荣教育科学,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教发[2011]55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与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我校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各类材料受理均截止到2015年7月6日15:00前,因限项,如申报超项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所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事项:
1.此次申报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申报材料必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2.申报优秀成果奖的成果要求为在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教育研究报告;已通过结题鉴定的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课题研究报告。
3.申报先进个人的教师应为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者、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者。
4.我校限项名额为优秀成果奖为12项,先进个人2人。
三、申报材料:
1.优秀成果奖申报:①《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申请书》一式2份;②参评成果一式2份(实名、匿名件各1份);③单独装订的《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专家评审参阅表A/B》;论文和著作类成果填写A表,研究报告类成果填写B表)一式2份(实名、匿名件各1份);④与《评审参阅表》相应“佐证材料册”一式2份(实名、匿名件各1份);⑤《申请书》、《评审参阅表》(实名)与《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匿名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的封面、封底、书脊、前言、后记、目录等,及匿名《评审参阅表》及相应匿名佐证材料册中,一律不得出现申报人(包括合作者)姓名、照片、单位等信息。未按要求做匿名处理的,或匿名处理不完全者,一律不予参评。
每项成果的材料分装2个材料袋:实名材料袋贴实名《申请书》首页,内装实名的《申请书》、参评成果、《评审参阅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册”各1份;匿名材料袋贴匿名《评审参阅表》首页,内装匿名的参评成果、《评审参阅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册”各1份,另有一份申请书我处存档。
2.先进集体申报:《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申请书》一式3份,《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佐证材料册》1份。《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申请书》与《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3.先进个人申报:《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推荐表及汇总表电子版1份。
四、联系人:李杰王跃电话:63860.
科技处
2015 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