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我校推荐申报的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含项目名称、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及创新推广贡献、推广应用情况、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主要完成人情况)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10日内(2014年11月27日-12月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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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