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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市2012-2013年科技计划和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12-31 09:04     (点击: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根据《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对大连市科技计划合同到期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0年以前延期验收项目。

邹飒枫、胡波、曲晓娟

2、2012、2013年全部项目。

计划项目验收名单:甄恒洲、王学金 、汪祖民 、孙莉 、李宪华 、申贵隽 、冯宝民 、孙继辉 、张静莹、周建纲、张晶。

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名单:杨硕、吴海歌、梁波

二、验收材料

项目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本人手中无合同原件复印件的,到科技处领取。

(三)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可到科技处领取

(四)项目验收评价报告;

(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

(七)项目经费决算表。

20万元以下项目出具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需财务盖章),项目经费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另提供具备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经费审计报告(1月7日前上交);

(八)其它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验收材料须一式六份装订成册。被验收者应对所提供的报告、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人,已退休的和调离学校的由原所属单位负责通知。

五、时间安排

结题材料上交日期:2015年1月4日下午2点前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上报。

六、科技处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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