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根据《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对大连市科技计划合同到期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0年以前延期验收项目。
邹飒枫、胡波、曲晓娟
2、2012、2013年全部项目。
计划项目验收名单:甄恒洲、王学金 、汪祖民 、孙莉 、李宪华 、申贵隽 、冯宝民 、孙继辉 、张静莹、周建纲、张晶。
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名单:杨硕、吴海歌、梁波
二、验收材料
项目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本人手中无合同原件复印件的,到科技处领取。
(三)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可到科技处领取
(四)项目验收评价报告;
(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
(七)项目经费决算表。
20万元以下项目出具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需财务盖章),项目经费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另提供具备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经费审计报告(1月7日前上交);
(八)其它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验收材料须一式六份装订成册。被验收者应对所提供的报告、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人,已退休的和调离学校的由原所属单位负责通知。
五、时间安排
结题材料上交日期:2015年1月4日下午2点前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上报。
六、科技处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3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