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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征集2015年度中国-韩国联合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4-04-29 16:15     (点击: )
各有关科研单位:
    为支持中国与韩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根据我国与韩国签署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及部门合作协议,现征集2015年度中韩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一、项目类型和重点支持领域
    经中国科技部与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商定,2015年度中韩联合研究项目征集重点领域为生物工程、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移动通信与全球定位;高强度纳米结构材料技术。中韩双方共同支持5-6个项目。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中外合作双方应已就合作项目签署相关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申请时需由国内外双方分别向各自国家主管部门申报,单方面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资助经费由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即中国科技部和外方主管部委)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分别提供给各自项目承担单位。
    中韩联合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9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申报与材料提交
  (一)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建议书,请按照附件1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2. 双方针对合作项目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协议等材料。
   3. 亚非国家政府间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
  所有提交的材料电子版请按照“国别-项目类型-推荐部门-项目名称”设置文件名。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和电子版光盘(其中附件2只需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makedong@dlu.edu.cn,文件名及邮件主题设为“申报2015年项目-国别-项目类型-推荐部门-项目名称”,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4512日下午5点。
    项目推荐部门为教育部。
    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恕不予受理。
五、项目评审与立项
    科技部国合司将根据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程序进行项目评审。一般情况下,5-9月为战略评审与技术评审期,10月将与外方共同确定资助的项目。
    同等情况下,国合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六、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王夏、滕洪胜
    纸质版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电子版提交邮箱:yfd@cstec.org.cn
    咨询电话:010-6851207068598204
大连大学科技处 马克东87402013   makedong@dlu.edu.cn
韩国研究财团国际合作中心亚洲组 A Young,  Cho 研究员
    电话: +82-2-3460-5704    传真: +82-2-3460-5709
   E-mail: ay45@nrf.re.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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