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2014
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辽宁省2014年度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我校向辽宁省推荐的国家科技奖励项目(人选)除符合国家科技奖推荐要求外,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省科技一等奖或二等奖。
2.项目整体技术处于国内同领域领先水平、经济或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我校将参照《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相应奖种填写说明要求,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推荐具备条件的项目(人选),请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12月4日前将推荐项目(人选)报至科技处。
二、形式审查和遴选
奖励办将对照国家科技奖推荐要求和我省的推荐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和遴选。通过的项目(人选),填写相应奖种的推荐书,经推荐部门(单位)报到省奖励办。
三、公示
候选项目(人选)于2013年12月在辽宁科技信息网、辽宁科技成果网、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省政府审批。
四、推荐材料
经省政府批准推荐的项目(人选),按照省奖励办分配的推荐号和校验码,按要求上传相关推荐材料,并形成书面推荐材料。
联系人:
于亚军 王辉坡
电话:87403861;15040574246
科技处
201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