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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金州新区2013年度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项目的通知
2013-09-04 14:12     (点击: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金州新区科技创新与高端人才集聚,优化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环境,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金州新区管委会决定启动实施金州新区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一、支持对象

科技领军人才申请人创办的企业要符合新区产业规划,能够推动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半导体、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等领域,一般支持新材料、节能环保、通用航空、设计与创意等领域;自《金州新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创新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我区创业或有意来新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二、评选数量和范围

根据《金州新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创新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以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2013年拟评选科技领军人才5人,高增长型项目领军人才2人,每个项目支持300万元;创业项目领军人才3人,每个项目支持200万元,人才鼓励与配套资金按照人才发展资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条件: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条件。

2、申报项目条件:所申报项目在国内外拥有独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并符合实施细则第八、九条规定的条件。

四、支持措施

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申报材料

1、《金州新区科技领军人才申请表》(表一)、《金州新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项目申报书》(表二)、创新项目计划书和书面申请,可登陆金州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znd.gov.cn/)、金州新区科技局网站(http://www.jznd.gov.cn/kjj/)、金州新区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nd.gov.cn/lrj/)下载。

2、证明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等)复印件;主要成果(知识产权、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相关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种类复印件在递交材料时需验证原件。

六、申报方式

2013年度金州新区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13年9月23日。请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报送科技处409室。申请表、申报书和创新项目计划书原则上控制在60页以内,其它证明材料请控制在30页以内,同时申报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1份。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公示名单,经社会公示且无异议,报新区管委会审批, 确定资助项目及人选。

七、联系方式

金州新区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局创新处 李丽媛 电话:87690015

邮箱:jzkjjlly@163.com

人社局公务员处 张学荣 电话:87615504

邮箱:zhangxuerong@dda.gov.cn

校科技处   范松国     电话: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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