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2016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将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改革的要求执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指南》是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的主要依据。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按照省科技厅确定的引领、支撑、引导三个计划层次和改革后的计划类别,以打造100个 “中国第一”的重点产品(装备)、重大技术、重大平台等为主要目标,依据产业、项目、平台、人才、基地“五位一体”的计划组织要求进行申报。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重点研发计划(工业攻关及产业化、农业攻关及产业化、社发攻关及产业化)、环境及能力建设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学普及计划)等。其他类别计划不在此次项目申报推荐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项目研发团队主要成员(前三名)至少有1人符合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对相关人才提出的标准。
(二)项目申报须按照指南各主题及专题要求申报。依托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和转化医学中心申报的项目须满足平台、中心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项目申报须据实填写《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编制好项目研发总投入预算,原则上申请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额度不超过研发总投入的3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为100至300万元。
(四)项目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申报项目负责人获省级以上科技立项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无故未完成预期任务或不配合上级管理部门考核工作的,不得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在不同管理部门多头申请立项的不得申报。
(五)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进行申报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得在网上申报,须直接向科技处报送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我校限报两项。
(二)我校
每部门限推荐一项。
(三)项目
申报者须提交:
1.
《
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
2
)纸质版一份;
2.
由本部门盖章、专家签字的《
项目
推荐信息表》(附件4)一份;
3.
《2016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以上材料须于
2015
年
10
月28
日前由本部门科研秘书报送至科技处405室。
过期不受。
(四)
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后公示。
(五)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11月5日前。
联 系 人:黄 颉
联系电话:87403861
科技处
2015
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