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有关部门:
2016
年度辽宁省社
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范围涉及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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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学科。跨学科的选题要选择主学科申报,其他学科不在申报范围之列。高校思想政治专题项目申报由省教育厅另行组织,不列入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范围。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
35
周岁(
1981
年
9
月
16
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三、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
2
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
1
万元
,
自选项目原则上没有资助经费。
四、各类项目一般在
1
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
2
年完成。获准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1
)成果刊发后,省级以上领导(含省级)作出批示;(
2
)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正式发表;(
3
)重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
来源期刊中正式发表论文
2
篇以上(含
2
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
来源期刊中正式发表论文
1
篇以上(含
1
篇);(
4
)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
5
)省级课题立项后,又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课题;(
6
)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重点项目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论文
5
篇以上(含
5
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
4
篇以上(含
4
篇),自选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
3
篇以上(含
3
篇),经专家评审鉴定和辽宁省社科办审查合格后,可获准结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汇总表》等见附件。
2.
纸质版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
3
份和活页一式
6
份(
A4
纸印制左侧装订或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和申请书叠落夹在原件内,
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
3.
电子版材料:请将每项《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
-
活页”方式命名)《项目申请书》、《汇总表》等相关电子版材料(以上
3
个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交本部门科研秘书,由秘书统一发送至:
baiyunfeng@dlu.edu.cn
六、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2016
年
9
月
9
日
15:30
。(纸质版、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联系人:张国丽
白云峰
联系电话:
874038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