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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年度大连市社科联课题通知
2016-10-12 10:57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有关部门:

2016-2017年度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侧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及重点领域重要问题开展研究。要突出课题研究的实用性、前瞻性、创新性,引导社科专家学者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大连“两先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为副省级课题。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20162017年度课题申报后,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研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履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立项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提前完成的课题可随时申请结项)。根据《课题指南》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其中1项。申报人需填写《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申报单位汇总申报课题需填写《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市社科联(社科院)根据评审情况,对确立为重点课题的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经评审确定给予经费资助的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表》,按照资助金额填写经费使用计划。

    三、申报要求

    《课题指南》中的题目起引导研究方向的作用,申报者既可选题、破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申报者须填写《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请表》3份(其中实名1份、匿名2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

    四、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结项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一份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华版(要求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应不少于30%),并且提交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申请结项时不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如作者自行公开发表,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纸质版材料: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请表》4份(其中实名2份、匿名2份)

2.电子版材料: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请表》(其中实名1份、匿名1份),由秘书统一发送至:baiyunfeng@dlu.edu.cn

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写本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

  六、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6101715:30。(纸质版、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联系人: 白云峰

联系电话:87402013

 附件:

    1.《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6—2017年度课题指南》

    2.《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请表》

    3.《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附件1.2016项目立项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课题立项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课题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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