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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6-10-12 14:32 科技处    (点击: )

关于开展2016年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统一部署,2016年教学科研奖励统计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尽早组织相关教师提交教学科研奖励材料,以便学校及时汇总、审核并发放奖金。教学科研奖励内容包括项目奖、成果奖和其它奖三大类。相关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材料要求

1. 成果时间

本次受理2015年11月11日-2016年9月30取得的成果(学术著作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9月30)。2016年10月1日以后的成果纳入2017年奖励范围。

2.  部门分工

1 科技处:受理国家级项目、科研成果、科技创新团队等奖项的统计与审核,学术著作奖收集

2 教务处:受理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教学成果、省级教学名师、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教材、省级规划教材、专业与教学团队等相关奖项的统计与审核。

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受理平台与基地相关奖项的统计与审核

3. 材料要求

(1)项目奖: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获批的国家级项目,以科技处、教务处备案为准,不需提交材料。我校为参与单位获批的国家级项目,需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立项通知书(或立项计划书、立项合同书)、与依托单位的项目合作协议书原件。

(2)成果奖: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检索论文奖:SCI提供检索证明,无需提供原件。EI、ISTP、CPCI 等需要提供论文原件和检索证明,CSSCI教师本人检索,并提供论文原件。

理工大学可以检索, 联系电话84708626

南京大学检索中心 025—83595841  韦老师

1013—20日期间,在上述两家检索,且符合大连大学奖励条件的由科技处统一支付检索费用。理工大学请签字确认,南大请保留电子记录。

南大登陆评价中心网站按照指南操作。

(4)学术著作奖:需提供学术著作原件一份。

(5)成果转化奖:由项目组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同时提供成果转化应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决策咨询成果奖:需提交刊发成果的刊物、或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应用采纳部门的正式应用与采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知识产权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以科技处备案为准,不需要提交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等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奖:不需提交材料。其中,平台与基地以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备案为准;专业与教学团队以教务处备案为准;科技创新团队以科技处备案为准。

(10)科技管理奖须学院(学部、科研机构)提出申请,由大连大学学术委员会评定。申请表见附件

必须填报信息采集表

如有奖励分配,请提交奖励分配表一式两份(按百分比进行分配),并有全体成员签字。分配表可在上述所列奖项信息审核通过后提交。

 

二、联系人及报送时间

1. 联系人

科技处联系人:陈辉远,电话:82152。

邮箱chenhuiyuan@dl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于守鹏,电话:83666。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林晓丹,电话:83503。

2. 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相关受理部门。学校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附件:

1. 2016年科研奖励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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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科研奖励信息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20150107end (1).doc已下载
附件【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奖励分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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