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定于近期组织2015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组织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其中,单项支持额度20万元及以上项目,采取会议验收方式;单项支持额度20万元以下项目,采取材料验收方式。
会议验收指专家组采用会议形式,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讨论等程序,必要时开展现场考察、现场测试等程序,并形成验收结题意见。
材料验收指专家组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通过书面材料审查等方式进行验收,形成项目验收意见。必要时可开展现场考察。
二、材料提交内容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本部门科研秘书提供);
(四)项目验收评价报告(附件2);
(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
(七)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杰出青年基金、软科学、科普基地、医疗卫生项目应出具项目验收经费决算表。其他项目不需提供财务相关数据,待实地财务验收。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经费决算表提前去财务处审核、盖章,然后和相关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提交。
(二)验收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于2018年1月2日前提交至科技处405室。
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对于分批拨款项目,本次财务验收环节由财务专家在项目承担单位实地开展。各项目负责人应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并积极予以配合。
没有特殊原因,不建议延期结题。
联系人:黄颉
联系电话:87403861
科技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