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辽科发【2019】4号文件,2019年辽宁省科技申报立项工作现已开展。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和创新驱动等有关决策部署,以建设创新型省份为目标,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以科技人才队伍为支撑,高举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旗帜,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产业新动能、增强发展驱动力,走出一条科技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引领辽宁全面振兴的新路径。
二、计划设置
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以及《辽宁省建设国家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工程框架实施方案》精神,2019年省科技厅将组织实施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重点研发、技术创新引导及基地人才等五大类计划,同时做好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目前我校可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科学事业公益基金项目。
三、具体申报内容
(一)自然科学基金
1、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限项1项)。主要支持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每项支持额度50元。
2、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①重点领域联合开放基金项目(限项2项)、②面上项目(限项2项)、③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不限项),共三类。其中,重点领域联合开放基金项目主要围绕材料与制造(M&M)、能源与环境(E&E)产业技术发展方向,与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同组织实施,每项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主要围绕我省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每项资助5万元;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主要围绕新疆塔城、西藏那曲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提升当地临床医疗水平开展研究,每项资助5万元。
3、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限项2项)。主要支持青年博士,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开展创新研究,每项资助3万元。
4、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我校自筹资金资助)(限项28项,其中包括附属中山医院出资资助的5项),支持额度为5万元。该项目主要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培养我省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队伍。
以上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不限项)。项目研发方向重点围绕先进装备、智能机器人、能源装备等领域开展(详见附件2)。项目经费不少于30万元,经费来源为申请人自筹。
(三)省科学事业公益基金(限项5项)。省科学事业公益基金共分为A、B、C、D类四个层级(详见附件3)。
四、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为我校能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
(二)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三)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项目,申报人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
(四)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申报人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五)省自然基金指导计划项目(我校自筹资金资助),申报人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未获批过学校资助的省自然基金项目或省博士启动基金项目。
(六)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申报人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获博士学位三年以内。
(七)省援疆援藏医疗专项项目不受年龄限制,项目负责人为正在援疆援藏医疗人员。
(八)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申报人应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明确的可用于该项目的经费来源。申报人需提交《自筹资金说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见附件4)。
(九)本年度受理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得兼报,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现有省财政资助的在研项目承担人不得申报2019年度资助项目,凡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申报推荐。
(十)申报人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由科技处直接向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
五、具体申报程序
(一)限项项目,预申报项目负责人下载相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5、6、7或8)进行填报,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排序,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聘请专家进行最终评审,择优遴选立项。
(二)自2019年开始,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评审、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都将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
(http://218.60.151.64)进行操作。原有在研项目,依然使用旧的操作系统直至结题。
(三)由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统一评审,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的限项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使用申报单位二级用户账号进行注册申报。之前注册并申报过省科技厅项目的教师,请使用原有的账号登录新的管理系统,不必重新注册,密码为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若无法登录,请联系科技处。
(四)不限项项目,项目负责人直接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填报。
(五)项目负责人请按期在线填报提交申报材料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
六、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限项项目,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论文检索证明等复印件)。
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及本部门《2019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表》(见附件9)一份至科技处405室。过期不再受理。电子版《2019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表》请科研秘书于2019年2月27日发送至指定邮箱。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日。
联 系 人:黄 颉
联系电话:87403861 13700096268
电子邮箱:348496094@qq.com
科 技 处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