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对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7年度下达且项目执行期满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2016年度申请延期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以及之前年度应结未结的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1、审查基金项目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成果、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及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2、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分别填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财务决算表,财务总账及明细表,财务票据,论文检索证明,论文首页,专利,项目其他相关成果等)。《财务决算表》请项目负责人自带经费本于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去财务处审核盖财务章。
3、 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线下填写《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科技处405室。
三、结题验收的要求
1、以前年度未结题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对无故且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2、网上填写及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6日(星期一)
联系人:黄洁洁
电 话:87403861
电子邮箱:348496094@qq.com
科技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