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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12-16 10:34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对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7年度下达且项目执行期满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2016年度申请延期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以及之前年度应结未结的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1、审查基金项目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成果、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及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2、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分别填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财务决算表,财务总账及明细表,财务票据,论文检索证明,论文首页,专利,项目其他相关成果等)。《财务决算表》请项目负责人自带经费本于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去财务处审核盖财务章。  

3、 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线下填写《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科技处405室。 

  三、结题验收的要求  

1、以前年度未结题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对无故且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2、网上填写及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6日(星期一)

  

  

  联系人:黄洁洁 

电  话:87403861

电子邮箱:348496094@qq.com

 

 

                                          科技处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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