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市科技局通知,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项目中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中期评价对象包括:
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项目(包括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之星项目);
二、评价内容及对后续资金拨付的影响
中期评价以《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应用效果、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实际完成投资额等做出评价。评价结果合格的,按程序拨付后续资金;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停拨后续资金并将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
三、评价方式
中期评价采取专家评审与财务审计结合的方式进行。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需进行财务审计,采取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中期评价;青年科技之星项目进行会议评价。
四、评价材料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中期评价报告(附件1),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下达文件复印件;
3、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科技人才成长,应用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等;
4、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财务表(附件2需财务审核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大小印)及相关票据;
5、其它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6、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打印装订。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网络平台填报中期评价申请。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7月10日前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中期评价项目报告,并上传相关中期评价材料。(网上申报平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归口管理部门(大连大学)初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评价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的项目,方可系统导出,打印正式版纸质材料。
3、网上下载的中期评价申请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7月15日(星期三)报送至新文科综合楼科技处A2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8496094@qq.com (电子版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不超过1G,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13998471311
联系人:黄頡
科技局网络技术支持:
张俊华 18340837680
许精华 15668605856
大连大学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