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充分发挥我校博士学位教师在科研、教学和学科建设中的作用,按照《大连大学博士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2020年度(2019年5月-2020年5月入职)博士启动基金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能做出优异成绩者。
2.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我校新引进博士和本校在此时间范围取得博士学位且未曾获得过此项基金资助的人员(包括引进和在职攻读学位者)。
二、申报要求
1. 请各部门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研讨、确定选题,填写《大连大学博士启动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研究内容既要体现科学意义,亦要有利于团队发展。
2. 各单位填写《大连大学博士启动基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按通知时间要求,统一报送。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照如下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
1. 申报材料要求:《大连大学博士启动基金申请书》(注意事项:1、申请人承诺栏需签字;2、单位承诺栏需院长(主任)签字,盖单位印章;3、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栏推荐意见必须填写,并需单位科研院长及不少于2位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签字)、相关佐证材料(含申报人员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大连大学博士启动基金申报汇总表》(盖公章),以上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于截止日期前报送到科技处A211室(材料不全不予接收),电子版发送至kjc@dlu.edu.cn邮箱。
2.以上各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11: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87403972
科技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