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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通知【2020】064--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厅2020 年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7-07 12:44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辽宁省教育厅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辽委办发【201825号)精神 ,扎实推进全省高等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现继续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创新团队须依托科技平台或一流学科。科技平台包 括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 、工程 (技术) 研究中心 、工程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产业技术研究院一流学科指省级及以上一流学科学校培养和引进的领军人才,尚无科技平台和一流学科依托的,也可择优申报

2. 鼓励高校牵头,在实施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及校企联盟务“五大区域发展战带五基地”规划,与研院企业围同一技域或研发方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群联合申报

申报条件

1. 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要符合国家和省经和社发展的战略需目前科学技术、科沿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2. 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学校同中具有明显优势得同行公认、国内领先的重大创新性成果 具备冲击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实力,在反哺教学和人培养方面成效显著

3. 创新团队的带头人须是科技平台的负责向带头人)或是一流学科带头人,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获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在我省转化过重大科技成果,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带头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应在本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 创新团队人数一般应在 10 人以 ,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5. 优先资助下列团队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现突出、发挥重要作用;预期科技创新效果明预期实现省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解决“ 卡脖子”问题;已经并在后续研究中能继续为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展转移键共性技产业水平;带成功实现新老替;学科交叉组建;一流学科建

6.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 兴辽英才计划”各子项目及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7.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人才已结题的可以继续报,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8. 有关年龄和申报材料数据截止到 202051

9. 高等学校省管干部不得申报

三、申报名额

各高等学校按条件择优申报,每所高等学校申报创新团队不超过1超额不予受理

四、资助方式与标准

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经费从省人才工作经费列支,以科研项目形式资助,按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鼓励依托高等学校积极配套经费进行资助 。

五、申报材料

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 附件 2 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申请书 和佐证材料合订 册,双面打印,不超过 8 0 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 PDF 格式文件

2.2 02 0 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 附件 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份。

四、材料报送:

截止时间:2020710日14:00前,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发送至kjc@dlu.edu.cn邮箱。

报送地址:行政楼A21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蕾,87403972.

附件请从辽宁教育网http://www.lnen.cn/zwgk/zwtz/295026.shtml通知公告中下载

 

科技处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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