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0 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 2020 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2020〕334 号)要求,我厅拟遴选一批高校参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能力和水平。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领域。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7 年第 1 号),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等 9 个方面申报。
2、申报要求。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 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同一建设项目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时间。请于 7 月 22 日前将申报公文一式两份、《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申报 2020 年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情况表》纸质版一式六份及电子版(Excel 格式) 刻录光盘报送科技处(文科实验楼A211房间)。
联系人:万星志
联系电话:874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