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2月8日发布的《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现就我省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规定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各高校须认真履行审查职责,控制申报数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指标限额,组织专家组进行推荐评审。
二、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料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
课题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按所属系统分别报送至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或各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
三、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3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3月19号前预报到科研处。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新行政A211
联系人:罗洪,李宝田
联系电话:87409811 87403860
电子邮箱:2456826180@qq.com
附件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
附件5:《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附件6:《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
附件7:《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大连大学科研处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