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大连市科技局通知要去,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连市高层次人才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合同约定,项目执行期结束或申请提前结题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类项目。
二、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络平台填报。各项目负责人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大连大学)。
2、形式审查。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打印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处。
3、结题验收的项目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①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4);
②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原件扫描件);
③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1);
④符合科技报告制度要求的技术报告(见附件2);
⑤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
⑥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
⑦项目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3)。项目负责人需单独打印填写并去财务处审核盖财务印章,然后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
⑧其他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验收“不通过”:
1、未达到验收“通过”或者“结题”标准的;
2、提供虚假验收材料、文件或者数据的;
3、项目实施期间未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的;
4、经费使用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
5、项目研究过程或者提交的研究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6、擅自修改合同规定的考核目标等内容的;
7、专家组评审认为项目进展与预期成果差距较大,判定为不合格的。
8、其他验收不通过的情形。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6日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5月17日(审核通过的项目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行政楼A211室
联系人:黄颉
联系电话:87403861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张俊华 18340837680 许精华 15668605856
大连大学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