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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通知【2021】112--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8-09 13:36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能源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推进我市能源科技进步,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第一批国家能源乎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认定申报工作并提出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全面把握《国家能源局关于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和《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国能发科技2020 )49号有关策精神和具体要求,明晰认定方向、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以及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等。

、请各单位按照认定相关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认定申报工作,按要求报送《国家能源将发创新平台申请报告》(详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请各单位要对申请纳入国家能源创新平台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符合国家认定条件要求。

请申报教师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中午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格式详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和科研平台申报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A211。认定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iyuxuandlu@163.com。

联系人:李禹萱 话:18842679319

附 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2.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3.科研平台申报表


附件【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科研平台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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