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大连大学第二次科研大会即将召开,借此契机也同期开展大连大学2021年科技活动月系列活动。
为彰显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术交流。现要求在10月20日- -11月30日期间,各学院自主安排,至少组织一场高质量学术活动(包含规定期限内已开展的科技活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积极参与。要做到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做好各类学术活动的筹划安排。各学院科研院长负责对本学院上报的活动计划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筛选,并做好上报工作。
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前提交相关活动计划(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即可。望各学院发挥自身优势,为我校科研活动月系列活动增光添彩。
相关咨询请联系:李宝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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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科研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