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附属单位、校级科研机构:
根据上级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校园封闭管理的有关要求,科研处校园封闭期间工作安排如下:
1、学校科研活动须在落实校园全面封闭化管理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开展;
2、在封闭化管理期间,科研处采用线上(电话)办公模式,同时在校内有驻点人员,服务保障学校科研管理工作(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3、对于科研业务咨询等,直接联系相关科室或负责人;
4、对于盖章等科研业务,由相关业务负责人联系校内驻点人员,在做好防控措施条件下落实相关工作。
科研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