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南编制依据
《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和《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对照《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大连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重点支持洁净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海洋工程、精细化工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工作。
三、补助标准
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先组建后认定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新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17]5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四、申报方式
(一)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单位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218.60.90.30/kjjpm/)填报和提交以下材料:
1.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信息);
5. 近3年承担课题证明材料;
6. 近3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7. 科研用房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需在线填写,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打印并按次序装订上述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科研平台申报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
(二)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报4项,其中,附属中山医院、附属新华医院各限报一项。
五、申报时间
2022年 1月27 日—2022年3月21日
六、业务咨询
规划与平台处: 39989828
科研处李禹萱:87402013 18842679319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冯浩东15840923121,
张俊华18340837680。
附件:1.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2.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3.市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计划书
4.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
5.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6.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7.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通用版)
8.大连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
9.科研平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