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 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lnrc.com.cn/contents/10/98733.html)要求和省科技厅相关工作会议部署,现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带土移植”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按《通知》中的附件4“带土移植”团队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中的申报条件、渠道及流程进行申报;
2. 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
3. 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4. 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5. 申报人所在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举荐(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出具书面说明一份。
6.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7:00(首次使用申报平台系统项目负责人需进行二级用户注册,通知科研处授权后方可登录填报)。纸质版提交时间:9月25日。预申报教师请于9月17日前将申报人员名单由本部门科研秘书报科研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70009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