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大连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和方向
(一)人才对象和条件
1、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限项2项)
(1)支持对象为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
(2)团队由尖端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成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团队具有明确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核心成员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2、中青年科技人才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限项2项):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已形成稳定科研团队,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限项3项):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其中,高校院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及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企业人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高校院所中与企业开展合作,服务我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
(3)青年科技之星(限项5项。每个部门限推荐2项):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一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
(二)重点领域方向
申报项目须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与装备、生命安全、海洋科技与装备、化工与新材料及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在连转化。对辽宁实验室、大连实验室(筹)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政策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每年遴选支持20个左右尖端、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每个人才团队享受最高5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
(二)中青年科技人才。每年遴选支持20名左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每人享受1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之星,每人分别享受30万元和1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2年。
三、申报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
(1)对于承担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并承担的人才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已承担过市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市人才项目中同类别及以下类别项目。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
(3)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
2、申报人需对其资格及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4、项目负责人参照《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预算编制说明》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承担项目预算在直接费用外可设立间接费用,企业承担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构成。
5、申报人年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根据《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国科发才〔2021〕172号)文件精神,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
四、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http://218.60.90.30/kjjpm),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书》,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前期研究成果等材料。首次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无账号教师请自行注册(详见附件3)。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系统填报。
2、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填写完毕,下载《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由本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A211室)。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请直接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4、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推荐至大连市科技局。
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7403861 13700096268
大连市科技局技术服务:15840923121,18340837680
大连市科技局申报平台技术支持QQ群号:1039623822,824697354
科技处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