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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通知【2022】91--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0-18 07:48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支持引导我省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省科技厅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计划类别”中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公益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A类、B类)或软科学研究计划(C类)”。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附件文件名称必须与上传内容保持一致

第一次登陆系统填报,无账户教师请自行注册账户(申报单位二级用户),申报单位均为大连大学。新注册账户由本部门科研秘书汇总报科研处授权后方可登录系统填报。注册账请妥善保管,牢记登录密码,后续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填报教师须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急速浏览器急速模式登录系统填报。

二、申报时间

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由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统一评审,择优推荐。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完毕保存项目,下载项目申报书,打印纸质版申报书(含附件证材料)一式三份,由本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前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617:00项目负责人须在此时间截点前善网上申报材料填写及项目提交工作。

三、有关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 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同一个项目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关于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1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关于经费申请A类B类项目按照指南明确额度,编制并上传经费预算说明C类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财教〔2022〕142号)关于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的有关要求,按照指南明确额度实行经费包干制。

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限项5项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7403861  13700096268

省科技厅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张丽娜

联系电话:024-23983158,17612488647、18640558881


大连大学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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