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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通知【2023】3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意大利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2023-04-06 10:45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意大利国家研究理事会(CNR)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3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两国研究人员之间开展的合作交流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Green Energy(申请代码1须选择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2. Sustainable Unrbanization and Smart City(申请代码1须选择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3. Human Health(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4. Agriculture and Food Science(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5. Physics and Astrophysics(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CNR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万欧元/项。

  (四)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意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意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CNR负责资助意方研究人员的相关国际合作费用。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意方合作者应符合CNR对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意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CNR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CNR(中意)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应符合《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NR(中意)”,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预算表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填写入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在意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4. 申请书填写说明。中意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项目参与人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者。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意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意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知识产权及数据共享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16时前,在集中接收时间之外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联系学校科研处项目管理员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

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16:00时前。

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五、批准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联系人:张蕾,电话:87403972。



科研处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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